首頁 高新科技 生活消費 商業資訊 新聞直播 文化藝術 財經新聞 更多

慘無人道!南韓少年遭同學凌虐3小時 反殺對方遭判刑

2024-09-17 HaiPress

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,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中學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,最終將其殺害。(示意圖/Pixabay)

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,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中學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,最終將其殺害。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對這名少年A判處3至5年的有期徒刑。

根據《韓聯社》報導指出,案件起因於去年14日凌晨,案發前約3小時,B和另一名同學C來到A位於三陟市(삼척시)的公寓。B過去就多次在校園內霸凌A少年,經常無緣無故毆打和騷擾A。

在事發當天,B對A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殘酷虐待,強迫A清理被故意弄髒的房間,用剃刀剪掉A的頭髮,用打火機燒灼A的身體部位,強迫A進行許多極度不人道的行為;過程中,只要A不從,B就隨即使用掃把毆打A,B甚至還強行灌A大量的燒酒,無法忍受的A少年,最終用廚房的凶器刺死了B。

在法庭上,A的辯護律師提出,A患有重度智力障礙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(ADHD),一直在服用精神科藥物。他們主張A在案發當天被迫大量飲酒,處於心神喪失或心神耗弱狀態,但這番說法並未讓法院接受。法官認為,根據A能夠詳細回憶案件經過的情況來看,他並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。

儘管如此,法院在量刑時還是考慮A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,法官認為,A此前曾試圖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問題,但未能得到有效幫助,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欺凌。案發當天,B和C對A進行的虐待已經達到了毀滅人格的程度。A的父親表示,他的兒子在平常情況下能夠正常生活,但在面臨危機時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。他強調,A不應該被當作普通人來看待。

據了解,A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,而參與案情的C,目前被以特殊攻擊罪起訴,檢方請求判處有期徒刑9年,預計於10月17日開庭。

東森新聞關心您


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


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

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:0800-200-885

免責聲明:本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,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本站所有資源全部收集於互聯網,分享目的僅供大家學習與參考,如有版權或知識產權侵犯等,請給我們留言。
©版權 2009-2020香港財富網    聯繫我們 SiteMap